1)第 27 章_成化十四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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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隋州的住处是一座小三进的宅子,如果一大家子住的话,还是有些拥挤,但若是像现在隋州只是一个人住,那就宽敞得过分了,再加一个唐泛也不过分,三间主房,三间厢房,除了隋州自己住的一间主房,一间厢房用于存放杂物之外,另外两间主房和厢房都任由唐泛挑选。

  备注:不收房租。

  唐泛没想过白吃白住,不过隋州并不缺他这点租金,反正就算唐泛不来,这么一大间宅子,他照样也是一个人住。

  隋百户既然冷着脸说不收钱,唐大人也就没有坚持,不过只要有空,他就会往家里搬些米和面,以及其它一些食材,等于承包了伙食费,对此隋州没有任何意见。

  唐泛挑了一间厢房作为自己的房间,这不是因为他扭捏客气,不敢住正房,而是那间屋子朝东,开门就是院子,视野光线都不错,有空闲的时候还可以在院子里和柱廊下种种花草。

  找了个休沐的日子,他就将自己的东西搬了过来。

  李麟没想到自己拿捏唐泛不成,对方还这么快就找到了新住处。

  阿冬的事情同样很快得到解决,唐泛不好出面,隋州却完全没有这个顾忌。

  他连面都用不着露,北镇抚司的人只要往李家一站,说李漫的案子还没结,要将一干人等提去问话,把阿春阿秋阿冬等仆役通通拉走,放回来又提过去,放回来又提过去,这么整上几回,李家就吃不消了,李管家拉着锦衣卫求他们高抬贵手,偷偷地塞银两,北镇抚司的人也不干,最后李家只好双手奉上卖身契,不单是阿冬的,还有阿春的。

  张氏不在了,阿春也不愿意再留在李家,她最大的愿望是能够恢复自由身,出去嫁人,之前李麟想要她做妾,她不愿意也没办法,唐泛好人做到底,既然决定搭救阿冬了,就顺带连阿春一并带出来,阿秋愿意留在李家,就由得她去。

  三天时间,事情就办得妥妥当当,让唐泛不由得感叹北镇抚司确实效率奇高,而且能人之所不能,难怪人人听见锦衣卫几个字都要闻声变色。

  阿冬自小就卖入李家,离开了李家就只能来找唐泛,别无去处。

  不过唐泛没有拿捏着阿冬的卖身契,而是当着她的面将卖身契烧掉,跟她说好,将她收为义妹,十五岁之前收留她,十五岁之后如果她想嫁人,也不强留,到时候唐泛自然会拾掇一份嫁妆,给她找一户好人家。

  阿冬自然千肯万肯,当即就改口称唐泛为大哥,原本没有没有姓氏的她,从今往后名字前面也多了个姓氏,唐冬。

  家里原本住着两个镇日早出晚归的大男人,家务活通常只能雇短工来干,就算隋州会烧饭,也不可能天天都有空做,阿冬来了之后,短工也不用雇了,饭也由她烧了,主动承担起家务活,她年纪虽小,又有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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